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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法学专业

2016年11月16日更新:2016年11月16日美术学院
分类:

一、专业代码、名称

(一)专业代码:130405T

(二)专业名称:书法学

二、培养目标

培养具有人文艺术素质、具备较强的书法鉴赏能力与书法创作能力、能运用已掌握的书法技法和书法理论进行书法创作、书法教育、科学研究,能在各级学校、各级教育机构、新闻机构、出版部门、企业社区、文管部门等领域从事书法创作、教学、研究及管理方面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复合型专业人才。

三、专业培养特色和具体要求

(一)掌握书法篆刻艺术的基本理论,具有正确的书法篆刻艺术观念和较强的理论思维;

(二)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,储备坚实的书法篆刻文化基础,具有较强的五种字体(楷书、行书、隶书、草书、篆书)和篆刻的创作能力;

(三)养成比较全面的艺术修养,掌握中国绘画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并具一定的创作能力,具备解读分析和鉴赏评论古今书法作品的能力;

(四)掌握资料收集、文献普查、社会调查、论文写作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,了解本专业的理论前沿、应用前景与发展动态,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。

四、学制和修业年限

学制:标准学制为4年,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管理。

修业年限:可在3-6年内完成学业。

五、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及相近专业  

(一)所属学科门类:艺术学。

(二)相近专业:绘画(中国画)、艺术设计。

六、专业主干核心课程

篆书创作、文字学基础、隶书创作、楷书创作、书法理论、行书创作、草书创作等。

七、主要实践教学环节

(一)课堂实验教学

实验教学主要包含在大类基础课平台、专业核心课程平台和专业发展课程平台中。书法学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,实践课程占理论课的百分之七十以上,实践课中的任何一门课程的学习,无论是课上还是课下,都是无休止的视觉实验。

(二)见习 

见习包括专业见习、课程见习等,专业见习包括参观见习、顶岗见习和社会调查等,书法学专业的见习主要到中小学参观、见习,目的是使学生初步了解中小学校师生的基本情况,增强对中小学校的感性认识。

(三)毕业实习

书法学专业的毕业实习,是培养书法学复合型专业合格人才的重要实践环节,是培养书法艺术人才的途径之一。通过举荐学生在院校、媒体、出版、文管等部门在岗实习,使得学生与工作岗位有了直接接触的机会,促使他们了解工作岗位中相关工作常规、工作程序、工作环境等情况,从而进一步增强学生对书法学专业知识的应用,使学生进一步提高岗位中有关书法教学、管理及研究等的实际工作能力,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
(四)毕业创作和毕业论文

书法学专业的毕业创作,即通过对某一主题的资料收集,创作一系列(4张)主题书法作品,并附相应的创作文字说明。此外,书法学专业的同学还需提交5000字以上的毕业论文,并进行论文答辩。通过毕业作品创作和毕业论文写作,使学生了解并掌握毕业创作与论文写作的程序和研究方法,从而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、深化学生的专业理论,为他们走向未来的创作、科研、教学与管理等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
毕业论文的开题安排在第7个学期末,毕业创作安排在第8个学期,总时间不少于12周,毕业论文和毕业创作计4学分。

(五)技能训练

根据专业的学科特点,进行从事教学、科研和管理等职业的技能训练、加强书法创作和理论、中国画技法和理论、编辑和设计与制作等训练。除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开展,还可以利用寒暑假、学生实践教学周等开展。

(六)科研训练

书法学学生可结合广西少数民族教育和民族地区书法、美术等特点开展科研立项、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等方式展开科研训练。也可利用寒暑假、学生实践教学周或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开展。

八、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及学位授予学科门类

(一)毕业最低学分要求:165学分。

(二)学位授予学科门类:艺术学学士学位。